为切实加强新疆克州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服务好克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疆外部分省(市)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新疆克州财政局面向内地部分省(市)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所需的相关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1至27周岁之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在编人员或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的人员;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3.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7.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现场签约→体检→政审→公示→投递档案→报到→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30日)。应聘人员持《报名表》(以上表格从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本人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也可填写报名表发至招聘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带齐资料,面谈时必须到场);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不收取费用。
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谈。按照资格审查后的实际人数,采用面对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面谈失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小组与应聘人员经“双向选择”后签订《招聘意向协定书》。
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小组通知时间和地点确定。
(三)体检。签订《招聘意向协定书》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相关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小组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政审表》,在2019年2月10日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政审材料。
(五)公示。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谈、体能测试、体检结果、政审等情况,确定拟招聘用人员并在克人民政府网(http://www.xjkz.gov.cn)和克州党建网(http://kzls.xjkunlun.cn)公示7天。
(六)报到和档案投递。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招聘小组电话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可以随身携带或邮寄至招聘单位。
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七)岗前培训和聘用。报到后,招聘单位对新招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克州财政局按照规定和程序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相关政策
被聘用人员首次进疆路费(火车票、汽车票)由招聘单位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六、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应聘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属于招聘范围已被招聘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监督电话
克州纪检举报电话:0908-12388
七、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应聘活动,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招聘小组可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3.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工作,克州财政局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招聘或举办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克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克州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908-4222010
八、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规定,根据学历及工作地地区类别,硕士研究生学历月应发工资为5830元;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为5661元;年终按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发放取暖费(1400元/人/年)。
(二)住宿保障
新聘用编制外工作人员,克州财政局提供机关食堂和住宿。
九、招聘联系人
联系电话:秦英然 18997691515
黄晓燕 18094996161
邮 箱:kzzfw@126.com
306877784@qq.com
附件1:2019年新疆克州财政局面向内地部分省(市)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