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乐平镇雇员46名,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8年7月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
(五)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均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政府大楼3楼乐平镇委组织办会议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88802。
(三)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须带齐报名相关的资料),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乐平镇2018年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乐平镇政府网站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由乐平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职业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对象依照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及材料写作,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个名额有多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雇用人员公开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实填写《乐平镇招聘雇员政审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乐平镇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合同签订、管理由乐平镇委组织办负责,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乐平镇雇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附则
1.本公告由乐平镇委组织办负责解释。
2.咨询单位:乐平镇委组织办,咨询电话:0757-87388802。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