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作为独立法人履行人才服务职能的法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提供人才发展配套公共服务,创新人才发展服务机制。中心以“打造人才高地,助推产业升级,服务顺德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中国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典范。
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 名外派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一)人数:1名
(二)年龄:30周岁以下
(三)学历: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专业:不限
(五)工作职责:
1. 日常接待服务;
2. 对外业务咨询回复、引导服务;
3. 活动整体策划与现场执行;
4. 其他文职工作。
(六)岗位要求:
1. 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2. 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
3. 有文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 需服从用工单位调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工作地点: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4层)
三、报名及招聘录用流程
(一)招聘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24日止。
(二)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应聘者将填写好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外派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张生活照片以及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按“名字+应聘人员岗位”发送到625336676@qq.com。
(三)简历筛选
收到应聘者材料后,经初步审核和择优筛选后,合则约见,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考生到三甲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员,由中心对其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正式上岗。
(六)入职时间
拟定入职时间为7月初。
四、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合同制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相关制度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57-22205812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