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重庆消防救援队伍由原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人于危难的队伍,是一支正气浩荡、英雄辈出、为党和国家建立了卓越功勋的队伍。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现就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按照“统一招录、就近分配”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片区承担”的方式,此次重庆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340名,主要从本市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省份招录。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各招录点及辐射区域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1月25日后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招录对象可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身份证、居住证等图片,其中证件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蓝、白单色,PNG、JPG或JPEG格式,大小100K~500K,像素358×441)。招录对象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查询招录进度。招录对象也可到各区县(自治县)消防救援支队、大队、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报名意向栏设有“是否服从跨地区调剂”选项,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人员按“就近原则”进行调剂,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或在相关领域有专长的人员,除网上报名外,还可以向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递送书面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招录对象可于2019年3月6日10时后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退伍证、毕业证(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所在学校证明材料)等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三)体格检查。3月上旬,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在原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录对象通过体格检查后,进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等程序。
(四)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3月中旬,开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见附件2。其中,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达不到“一般”标准视为“不合格”。上述测试项目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从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不足1:1.2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五)面试。3月中下旬,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通过面试的招录对象,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六)政治考核。3月下旬开展政治考核。招录对象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按时上交。各招录点牵头对招录对象开展走访调查、政治考核。招录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公示录用。2019年3月25日前,根据面试及政治考核情况,优先招录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类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至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取消该招录指标,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八)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根据基础素质条件,区分社会青年、退役士兵、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等群体,分类组织实施。入职培训3个月内,将对新录用消防员进行政治考核复查和体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以及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中招录、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的,予以退回。
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批准正式录用的消防员,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制发《消防员入职批准书》,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五、注意事项
消防员招录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消防员招录点详细地址,各招录程序开始时间、成绩结果,体格检查指定医院,测试、面试场地,政治考核具体要求等信息,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yjj.cq.gov.cn/)发布,招录对象可自行登陆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相应招录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衫北路77号,政策咨询电话:023-67315152、监督举报电话:023-63219974。
本公告由重庆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点.doc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