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商学院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1-25
上海商学院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具有近70年建校和发展史。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名,下设管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财金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3个教学单位,有30个本科专业,设有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学校是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所在地,承担着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任务。学校还是商务部在上海设立的唯一一个发展中国家高级商务官员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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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2019年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0名,专职学生辅导员19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管理岗位人员15名,共计1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根据高校行业和专业特点,我校招聘教师采取考核方式,学生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采取考试方式。
二、应聘条件
1.教师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专职学生辅导员
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4.管理岗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底(以实际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请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同发至我校招聘邮箱sbsrsc@126.com。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底(以实际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
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由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初审,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或试讲,并通知入围者。
3.考试或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根据报名岗位要求进行考试或考核,并组织笔试、面试或试讲。应聘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具体内容及要求参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体检
依照考试或考核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sbsrsc@126.com
联系电话:67105340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809室
邮编:201400
六、监督电话
监察室监督电话:67105467
上海商学院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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