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是农业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现设有17个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学科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教、艺等9大门类。学校有在职教职工1700余人,有中科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教学名师等在内的一大批优秀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拥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农业部“农业科学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等国家级创新团队;拥有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南昌市优势科技创新等团队。
学校现有江西省唯一独立组建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学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学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高水平实验室(工程中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学究基地、省软科学重点学究基地,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究基地等重点学究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核心协同单位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认定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多个。拥有国家级新农村发展学究院,建有多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详见学校主页http://www.jxau.edu.cn )。
现学校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英才,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1、上述所列所有岗位均以人才引进方式进行,经学校组织的面试、试讲及学校讨论通过后方能聘用,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2、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的成功应聘我校发布的岗位,请您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投送简历:
①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单位及具体岗位;例如:中国农业大学+张某某博士+所学专业+应聘农学院作物学教学岗岗位。
②电子简历必须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文档标题要求同上;个人简历、个人科研业绩材料、江西农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学校官网公告或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等应聘材料请以WORD文档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负责人及所列的所有邮箱(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0791@163.com)。
4、联系方式:
邮编:330045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志敏大道1101号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
电话:0791-83813476
招聘专用邮箱:rsc0791@163.com
招聘联系人:聂老师、吴老师
学校网站:http://www.jxau.edu.cn
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jxau.edu.cn
四、试讲、面试、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试讲、面试、体检和考察,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由学校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六、待遇
1、针对高层次人才,学校出台了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和首席教授、未来之星、梅岭学者等一系列人才岗位,欢迎广大有志之士报名应聘,具体政策可登录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2、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赣农大发[2019]4号文件)执行,可登陆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查询(http://renshi.jxau.edu.cn)。
3、针对我校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的“畜牧学”、“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四个学科群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按学校《江西农业大学省一流学科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暂行办法》(赣农大党[2018]25号文件)执行,若学校引才待遇有变化,则按学校新出台的待遇政策执行。
4.学校积极为优秀人才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问题,提供过渡住房,具体按学校规定执行。
5、江西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类别和待遇说明:
(一)第一类人才
1.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外籍院士等。
2.待遇:学校提供优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200万,其他待遇面议。
(二)第二类人才
1.对象: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重大创新团队项目牵头人;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终身教授(研究员)或获得国际公认重大成就的知名学者等相应层次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内。
2.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100万,其他待遇面议。
(三)第三类人才
1.对象: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等相应层次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
2.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80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提供4室2厅住房一套或享受人才住房补贴60万元(报到后一次性支付30万元,其余分10年逐月发放或全部预借购房);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2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00万元。
(四)第四类人才
1.对象:“井冈学者”等省级领军人才工程入选;符合学校“梅岭学者”和“首席教授”条件者或在学科领域公认的优秀人才等相应层次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
2.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30-45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0万;提供4室2厅住房一套或享受人才住房补贴50万元(报到后一次性支付30万元,其余分10年逐月发放或全部预借购房),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
(五)第五类人才
1.对象:海外(境外)知名院校毕业博士(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教授及符合学校“青年教授”受聘条件者;自然科学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内,人文社科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
2.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2万和博士学位津贴5万;享受人才住房补贴35万,分10年逐月发放(购买商品房可一次性预借20万,其余分10年逐月发放)。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实行聘期管理,教授及符合学校“青年教授”受聘条件者,首聘期享受校聘教授工资待遇,海外(境外)知名院校毕业博士首聘期可享受校聘副教授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第六类人才
1.对象:副教授、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符合学校“青年副教授”受聘条件者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含中国科学院)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内,人文社科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
2.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和博士学位津贴5万;享受人才住房补贴30万,分10年逐月发放(购买商品房可一次性预借15万,其余分10年逐月发放)。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实行聘期管理,首聘期享受校聘副教授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第七类人才
1.类别:学校年度进人计划中所需的其他优秀博士,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内。
2.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和博士学位津贴5万;享受人才住房补贴25万元,分10年逐月发放(购买商品房可一次性预借15万元,其余分10年逐月发放);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