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同意,公开招聘上城区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推出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湖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1名、小营劳动保障监察中队1名、南星劳动保障监察中队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2、热爱工作,热心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常住户口;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对象等条件详见《上城区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光复路100号)上城区人力资源公司110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毕的《上城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光复路100号)上城区人力资源公司1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题目依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实施,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在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3、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报名咨询电话:杨先生 85029302 任先生 87816941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