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气象局拟组织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共2家,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处级,位于杭州市区。
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等。
浙江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主要承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2家单位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5人。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应持有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应于2018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资料投送方式。
资料投送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附近期二寸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留学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国、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时间:初定2017年12月中下旬,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测验;专业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浙江气象官方网站上通知。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以及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入围末位遇有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另行淘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mb.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0571-8707419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7071809、87076819(陈博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10002
1.浙江省气象局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