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乡镇供水站,承担着全市24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工程和水厂标准化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八都、安仁等11个集镇联村供水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另有世行贷款项目和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施工管理项目急需推进,繁重的工作任务和现有管理力量极不匹配,当前急需增加施工管理人员4名,以确保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工作顺利推进。特开展此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等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不限。
5.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东路114号
移办大楼副楼市检察院对面)。
3.报名材料:
(1)《2019年龙泉市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组织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按招考计划1:3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止。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职称专技人员标准执行。
六、管理规定
所有编外用工聘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咨询电话:
龙泉市水利局:0578-7212755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0578-7766192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0578-7766316
龙泉市水利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