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教育厅、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粮〔2018〕1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2018年我县将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常山县户籍,符合2018年度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和专业体检标准,立志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服务,并志愿在我县粮食系统定向就业的考生。体检标准以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49(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常山县共招生2名(普通类),培养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层次为本科,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并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类提前录取。
以上招生专业学制为四年。
四、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生与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考生按户籍报考。
1.填报志愿:所有符合一、二、三段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浙江农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每一段提供名单时,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3.公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常山县政府(http://www.zjcs.gov.cn/)等相关官方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
5.学校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普通提前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浙江农林大学抄送浙江省粮食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定向培养生学习费用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非定向生相同,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必须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常山县粮食系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按定向培养协议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培养生正式入职后,在校期间学费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定向培养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政策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咨询。
县商务和粮食局 咨询电话:0570-5556333,5015556
县教育局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0-5021117
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常山县财政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