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详见下表(附件)
说明:1.应届毕业生为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3.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3月16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北路3号,电话:0757--87732384,联系人:杨先生)。
(三)报名提交资料及证件。
1.报名表2份(见附件,请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2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份)。
3.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或执业证者须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在职者需提交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报名者除提供以上资料或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备审。
(四)审核。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复审不合格的,按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对象。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操作考试,考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笔试对象从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操作考试。总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5:5比例合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如出现操作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确定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情况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