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禅城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19年中学公办教师(事业单位编制)80名。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 2017 年、2018 年毕业生),且须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详见附件2《广东省 2018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
(八)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 )进行网上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一)8:30-12月 12 日(星期三)17:00。
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 12 月 14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符合招聘条件且在网上报名的人员务必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若没有到现场确认报名,则其网上报名作废。若现场确认不通过,则准考证作废。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2.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6.各种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三)考试
1.面试
时间:2018年 12月 14(星期五)-15日(星期六)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现场确认通过后即刻进行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结束后以招聘岗位数 1:8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初试、复试可合并开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初试占 50%、复试占 50%),60 分为合格分数线,按 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公布。
2.笔试
时间:2018年 12 月 16日(星期日)上午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 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 分为合格分数线,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2018年 12 月 17日(星期一)
地点:禅城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专业、职业技能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30%计入总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计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 7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参加体检。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相同,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公示。
(八)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咨询电话:82341259。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