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省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建于1953年,是原地矿部直属五所本科高等学校之一。1985年6月,学校从河北宣化迁至河北省石家庄办学,1996年4月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00年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石家庄经济学院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2016年7月,被列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序列。2016年12月,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我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多学科大学,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坚持以“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为核心使命。秉承“达观博物”的校训精神,弘扬“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光荣传统,坚持“彰显行业特色,追求博雅专深;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国计民生”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初试、笔试、专业综合测评、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地质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2月2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3月1日下午5:30。
报名邮箱:rczp@hgu.edu.cn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主题格式为“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单位招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单位招聘,申报岗位为:
附件中含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成绩单、《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您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在报名时间区间以外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视为未报名。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在资格审查及初试现场发放。
(二)资格审查及初试
1.资格审查。由河北地质大学各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2.初试。初试实行十分制,满分1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分,获得6分及以上者为通过,初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资格审核及初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学习阶段的成绩单、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同时,请考生关注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
(四)专业综合测评
1.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测评。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2.时间和地点:在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网站具体通知。
3.测评方式
实验教师岗位和体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以平均分作为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管理岗位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具体方式在测试前在人事处网站公布,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以平均分作为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专业综合测评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加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综合测评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
专业综合测评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40%+专业综合测评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人事处把考生考试总成绩的排序和建议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由校党委常委会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参加由河北地质大学安排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要求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电话通知。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网站(通过主页www.hgu.edu.cn查询进入)公布招聘考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笔试成绩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可以通过电话0311-87208030查询。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08030(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