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简介
内蒙古民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高校。
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坐落在被誉为“科尔沁草原明珠”的通辽市,现有教职工1961人,其中专任教师1197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8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3人,硕士学位教师753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015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20668 人、普通专科学生319人、少数民族预科学生117人、硕士研究生894人、博士研究生17人、留学生365人。
学校设有25个教学单位、6个教辅单位、1个附属单位,开设本科专业76个,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有蒙药学博士学位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内蒙古民族大学!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拟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 “蒙汉兼通”岗位5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术型)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专科起点本科)。
(7)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8)应聘岗位所需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民族大学主页(网址:http://219.225.128.4/job/login.aspx) ,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至3月1日。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须完整填写本人不同学习阶段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无工作经历可不填此内容)。
(三)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六)硕士岗位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学校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各一式二份),并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科研业绩成果原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考试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超过10人报名的需加试笔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以4:1的比例进行面试。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试讲,答辩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须用所授课语种试讲并作答。
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设立考官组,一般由7-9名人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和公布。
(四)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五)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将录用报告和拟聘用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学校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学校派专人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475-8313282
内蒙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民族大学举报电话:0475-8313138
咨询电话:0475-831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