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文件要求,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现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及招聘范围
1、历史教师1人,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一本师范类专业),有学位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年龄35岁以下人员(1984年1月1号以后出生),云南省户籍。
2、生物教师1人,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一本师范类专业),有学位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年龄35岁以下人员(1984年1月1号以后出生),云南省户籍。
三、教师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20日前持学历、学位证原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自行前往丽江市一中办公室进行报名、初审和资格复审。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3月17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一中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老师:13368880916,和老师:13988892852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资格复核后核发《同意报考通知单》。
以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才能开考。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报考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本次招聘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考试内容
测试方法:每位考生书写一节课教案(占30%)、上一节40分钟的教学课(占40%)、结构化面试(占30%),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
2019年3月21日
4、考试地点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四、体检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采用由学校和丽江市教育局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经一年试用期考核,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七、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4、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过程在公证、纪检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打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真正评定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监督小组如发现违纪问题,可及时宣布终止面试或取消违纪考生的面试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如遇临时的突发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处理。
咨询电话:
和老师:13988892852
监督电话: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88—5126663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