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以下简称“坪山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为社会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二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和行政管理岗位登记,不定编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企业化自主管理运营的公证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运行机制上不断创新发展。行业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目前坪山公证处开业筹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现为满足公证业务正常开展需要,尽快为区域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促进坪山区打造我市东部“法治高地”,坪山公证处现拟招聘相关人员10名。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程序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精简队伍、满足工作需求的原则;
(三)相关人员具有一专多长,具备多岗位工作能力的优先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条件
(一)公证员
1、岗位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公证。
2、招聘人数:2名。
3、招聘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关于担任公证员的各项条件;现于公证机构执业的公证员;全日制法学本科或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
(二)公证助理(A类)
1、岗位基本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
2、招聘人数:2名。
3、招聘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本科或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三)公证助理(B类)
1、岗位基本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
2、招聘人数:2名。
3、招聘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全日制法学(法律)专科学历,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财务、出纳
1、岗位基本职责:薪酬核算;收取公证费;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涉税等方面工作;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资产管理及登记;协助组织办理相关招投标工作。
2、招聘人数:财务、出纳各1名,共2名。
3、招聘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财务或会计等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从事财务或会计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已经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表现良好者,优先聘用。
(五)电脑管理员
1、岗位基本职责:负责网络及办公办证自动化设备、机房等的硬件、软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协助公证员办理涉及网络公证证件;协助本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
2、招聘人数:1名。
3、招聘条件:具有中国国籍,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办公软件系统;熟悉计算机网络的基本原理并能够对网络设备进行配置;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表现良好者,优先聘用。
(六)行政人员
1、岗位基本职责:党建、人事相关工作;行政文件的办理;行政后勤事务,包括会务、接待、车辆、生产物资采购等;协助本单位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2、招聘人数:1名。
3、招聘条件: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文、政治或新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熟悉相关办公软件系统、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表现良好者,优先聘用。
参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聘用: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3、被原单位开除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5天内截止报名。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将报名材料:(1)深圳市坪山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至电子信箱szpsqsfj@szpsq.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坪山公证处+岗位”命名)。
(二)初审
由坪山公证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于人数较多,原则上拟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含笔试、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3倍的,原则上按照实际人数参加考核。未通过初审的应聘材料进入候选名单,预留至招聘工作结束为止。
初审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初审合格者将参加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三)考核及拟聘名单确定
考核形式为笔试及面试(公证员岗位不设笔试环节)。面试顺序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先后顺序进行。
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如有笔试要求)的分数(面试成绩占总分60%,笔试成绩占总分40%)高低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
如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应聘,则视情况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四)体检
以手机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深圳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
(五)办理聘用手续
坪山公证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
四、本公告中涉及年龄计算的,以2019年3月1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坪山公证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