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通知》(忻人社发〔2018〕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河曲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1、全额事业单位有17个单位,24名;
2、差额事业单位有2个单位,17名。
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河曲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河曲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户籍不限;其他岗位为河曲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河曲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河曲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河曲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
2、学历要求:河曲县人民医院岗位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学历;河曲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其他单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0年12月31日至198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资格证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学历者,报考河曲县人民医院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中专学历者,报考河曲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河曲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河曲县特岗农技人员,河曲县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19年03月12日-2019年03月14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9年03月15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9年03月15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19年03月27日-2019年04月2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9年04月3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9年04月3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因报考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9年04月15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在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者,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04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03月15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04月03日前到河曲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考生上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考生务必牢记。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 01-09岗位和11-17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占70分, 10岗位和18-29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占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河曲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征集地为河曲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河曲县劳动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见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让考生签字后取消资格。
(二)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总分100分,用时10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往届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河曲县人社局审核盖章。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体检等环节由河曲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7222142 河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0-7288149 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3613509750 河曲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领导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河曲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河曲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借章)
2019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