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执行辅助人员10人,司机5人。共计15人。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白。居住地在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或通化县。
三、具体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执行辅助人员
1.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厘米以上。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技能,司法警察专业、退伍军人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待遇:享受在编干警出差补助待遇,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可适当提升待遇。
(二)司机
1.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5年以上驾龄,并持有C1 以上驾驶证。
3.待遇:享受在编干警出差补助待遇,试用期工资158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可适当提升待遇。
四、用工方式凡被录用人员均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工作。
五、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512,联系电话:3947435。
3.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15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提供材料:(1)个人简历,(2)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彩色)四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6)健康证明。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需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标准等另行通知。
3.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以上公告内容由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