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秘书处是市律协的常设工作机构,因秘书处的工作人员调整,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办公室文员。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及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为滁州市律师协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内由市律协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不合格,市律协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内月工资为24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2600元。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每年年末,由市律协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
1、《滁州市律师协会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原件报名时现场进行审核)及A4纸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及与岗位工作相关资料。
3、个人简历一式两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律公科(咨询电话:0550-3030024,联系人:谢绍猛)。
3、资格审查:市律协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公文写作处理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6:4合成计算。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综合成绩得分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的,确定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聘任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滁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