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招聘计划、现场公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9年春季校园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放射)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台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1、报考人员户籍不受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1、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人才博览会交流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联合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等院校。
报名时间:2019年3月至6月,2019年3月21日在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开展,其他地点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报名时间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各院校校园网或向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0855-5322513)。
2、报名要求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台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及工作简历。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形式进行。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面试考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被录取考生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入围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县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的聘用人员,医院分期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
5、服务年限至少在县医院服务满8年以上。
九、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台江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的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除养老保险执行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外,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待遇方面参照编内人员对待。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2513
监督电话:0855-5322342c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