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浈江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委托广州市清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0名(需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录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党性强,作风正,热爱祖国,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曾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及退役军人优先,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获得证书),专业不限;
(五)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它原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所需资料:
1.《2019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填好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545889970@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计划生育证明(本人)、报考人员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小1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
(三)截止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17时30分。
(四)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韶关市武江区翰林世家一楼8号(广州市清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咨询电话:0751-8604388
(五)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基础法律常识与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以100分为满分,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八)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录用: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薪酬待遇:获聘人员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由政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年收入约4.3万元(含五险一金及其他费用)。
(二)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1.2019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