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武汉考点)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花都区人民政府拟于2018年底至2019年初分别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设点招聘50名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含201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共50名,其中北京考点拟招聘15名,上海考点拟招聘10名,广州考点拟招聘15名(已完成),武汉考点拟招聘10名。每考点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调整招聘指标到其他考点使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四)专业需求
金融、经济、财会、中文、法律、旅游、管理、电商、贸易、思想文化等文科类专业;
规划、建设、交通、物流、水利、生态、电子信息等理工科类专业;
(五)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且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与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4市设考点,拟分别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通过设点院校的招聘会及其就业指导中心,采取在学校宣传栏张贴公告、广播站播报、信息平台发布和网站刊登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通过现场招聘会(暨政策宣讲会)报名提交《广州市花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