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计系统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夯实卫计工作人才基础,保障医疗业务有序开展,平江县卫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临聘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严格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8日- 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共二天。
2、报名地点:平江县卫计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周丽娅 联系电话:0730-6699973
3、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按设岗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3)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原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开考时,报考人数与岗位应招数名额至少达到2:1时才开考)
笔试结束后当场阅卷公布笔试成绩,考试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现场公布。依据笔试成绩择优录取。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聘用处理办法
1、如招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2、按照岗位设置2:1比例招聘后,未被录用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因达不到比例招录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与局协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的原则自愿选择聘用单位。
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仍然参加考核,但不参与当时所选择的应聘单位招聘,其考核成绩参加未招聘人员的统一排名,参与按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单位的程序。
六、聘用后待遇
现场笔试合格录用后,由卫计局人事股通知到单位上班时间,由用人单位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试用期考核意见,对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即由用人单位与其发生劳动用工关系,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间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应届毕业无相应资质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拿到资质的,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在试用期未拿到相应资质的,延长试用期,自到被招聘单位起一年内未拿到资质的不得聘用,在此一年内的工资按正式临聘人员的50%发放。
2019年平江县卫计系统临聘人员招聘计划岗位情况表.xlsx
平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