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吃苦耐劳;
(三)年龄、学历、户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人才中的2、3条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特殊人才:
具备以上报考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列为特殊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用岗位表中的指标。
1.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同时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
2.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应聘者;
3.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审计师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一级建造师证的应聘者或获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工程类)的应聘者。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8:30至6月29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从新沂人才网(www.221400.com)下载《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以excel格式用邮件形式发送至xykfq88959198@163.com邮箱,同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的电子版,电子照片须是jpg格式,文件名为个人身份证号码,34×45毫米,大小在20K以下,图像清晰,比例合理,不变形。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3.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新沂人才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新沂市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钟吾路51号,中医院对面)领取笔试准考证,特殊人才不需领取。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客观全面、真实无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试用期期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录聘资格。
2.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笔试成绩在新沂人才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新沂人才网上公示。特殊人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新沂市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钟吾路51号,中医院对面);
3.资格复审所须携带资料:报考者本人持《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特殊人才只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特殊人才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新沂人才网上公示。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开发区统一考核,该考核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要求及时报到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新沂市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同类标准执行,并同等享受所在单位人员考核奖励及其他福利待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三)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其它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新沂人才网上公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1627699 0516-88896618
监督电话:0516-80337658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