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编制外教师40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20名、中学教师2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等信息见附件《2019年连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
5.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6.年龄合乎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招考范围为“福建省”的,其报考条件为下列条件之一:①2019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范围内;②2019年3月18日前持有福建省范围内居住证;③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毕业的福建省生源。
三、笔试对象及笔试内容
1.笔试对象
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招聘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2.公开报名
①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网址:www.eeafj.cn)选择“委托计划”进行报名。
②报名时间和缴费办法: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3.笔试
①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地点由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②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
③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四、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和体检人选确定
按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依次确定现场资格确认和体检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成绩高的优先。
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①网络报名登记表1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②报到证原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连城一中岗位人员还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应届毕业生:①网络报名登记表1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②报到证原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连城一中岗位人员还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⑤学业成绩表原件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材料)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体检项目、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4.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拟聘人选资格经确认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按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前述规定实施。
5.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办法和待遇
1.聘用办法。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分别安排在中小学任教,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聘用学校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首次聘用时间为5年(含见习期),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新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与本单位编制内同等条件人员相同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采取第一轮招聘和补充招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每轮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将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按照第一轮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二)关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此类人员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9年5月18日前向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三)报考对象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报考的具体岗位,如未标注的,网络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四)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五)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bm/jyj/zwgk/zhxx/上公告。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连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城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