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1年3月14日至1983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雇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截止2019年3月14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2016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按专业大类划分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雇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9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简章》和《岗位表》通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uetd.gov.cn )首页上方“2019年雇员招聘专栏”和乌鲁木齐人事人才网(http://www.wlmqrc.com)发布。
(二)报名、缴费
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首页上方点击“2019年雇员招聘专栏”进入招聘页面,在页面右上方点击“考试报名入口”即可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根据专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共管理服务职业应该具备的一般能力和素质。考试科目为国家通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5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6至15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录16至40人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舞蹈学类”专业可适当降低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据《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应带有二维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到并取消资格后,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5名考官组成面试小组。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比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方式以公安系统审查、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十)分配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雇员招聘计划统一制定分配方案。由人才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员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9年3月14日10:30
网络报名:3月18日10:30-3月22日18:30
网络缴费:3月18日10:30-3月23日18:30
打印准考证:3月27日10:30-3月29日18:3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9年4月3日18:30
(三)资格审查、面试、总成绩公布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0991-3757772、375725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0991-463818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18:30):0991-37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