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二)
普事聘公2019004号
为补充我区2019学年幼儿教师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2017年至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浙江户籍以2019年3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形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16:00前,将《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1597505526@qq.com邮箱(主题及文件名:学科+姓名)。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确认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邮编:316100,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上述材料按顺序准备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经资格确认后发给考试通知单。
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时间为5月3日(以考试通知单为准)。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考试内容如下:
(一)上课(50%)
按照指定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其中音乐类综合素质占上课的40%)。时间15分钟左右。
(二)命题绘画(20%)
根据指定主题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儿童画。相关材料由考场提供,时间30分钟。
(三)案例分析(30%)
1.根据提供的案例,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口答分析。时间10分钟内。
2.回答即时提问。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上课成绩仍相同的,按案例分析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实习。
(五)公示聘用人员应在2019年8月2日前到岗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52075。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三)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