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清涧县人社局文件精神,结合秀延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保洁员。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保洁员坚持因需设岗、按岗定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城镇居民女18至55周岁,男18至59周岁未就业人员。
(二)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六)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五至十级,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八)未就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九) 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及其子女。
三、岗位数量
公益性保洁员计划招聘80名。
四、招聘程序
秀延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及招聘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完成再就业人员公益性保洁员招聘上岗工作。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就近选择社区,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由社区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
(三)复审后,符合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各社区务必于4月1日完成公益专岗人员的招聘和初审工作。
五、人员待遇
(一)公益性保洁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
(二)公益性保洁员工资每月550元。
(三)聘用公益性保洁员工伤保险由财政代缴。
清涧县秀延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