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事项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综合柜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附表)。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章丘区人社局一楼大厅西侧招聘区(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章丘政务网(http://www.jnzq.gov.cn/)下载并填写《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综合柜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综合柜员岗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表》一式一份、(2)《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同时,在职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9年4月1日之前取得)。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4、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办法: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5、笔试准考证领取:已报名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将通过章丘政务网(http://www.jnzq.gov.cn/)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三、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写作。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 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察体检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章丘政务网(http://www.jnz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的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已聘用人员出现空缺,则在空缺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按照本简章关于体检、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考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70%发放,每两年调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列入财政预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五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并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的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3361566
七、其他
1、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章丘政务网”(http://www.jnzq.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