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全省城乡、社区、行业、企业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有一校三区。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0多万元,图书馆图书(包括电子图书)30多万册,建有9个权威数据库和10类专辑的数字期刊,同时建设了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视听阅览室、多功能语音室、网络直播课堂、财务会计模拟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校实行系统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已建成了包含省电大、市电大、县(市、区)电大在内的覆盖全省城乡的教学管理系统。举办了开放教育、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三二连读”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多种教育,形成了本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自1979年1月建校以来,先后共开设了230余个专业,培养了七十余万“学得会、留得住、用得上”的本专科毕业生,他们现已成为全省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全省电大系统共有教职工3924人,其中专任教师2253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016人,形成了一支适应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开放教育在校生66255人,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在校生1408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5114人、网络教育在校生644人、“三二连读”教育在校生1098人、“山东终身学习在线”注册人数已突破120000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sdtvu.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39.104.22.138/qlzp/)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核要求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发送的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个人简历;(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能够正常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证明信,个人填写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现场审核时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视为放弃。现场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4:30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约占笔试20%分值,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学基础知识约占笔试80%分值,包括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远程教育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和“招聘系统”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试讲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试讲和答辩满分各为100分,成绩按6:4比例计算,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汇总出最后得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成绩核算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中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监察室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丽伟
联系方式:0531-82626626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