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于新时代夏县文旅融合发展的宏伟事业,在文化旅游业打造县域战略性支柱产业工作中积极贡献新智慧、新力量。经夏县县委、县政府批准,夏县文化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6名以及文化艺术专业人员12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顺利完成。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景区讲解员及岗位要求
1.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文化和旅游工作;
2. 年龄18-25周岁的男、女性青年,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气质俱佳;
3.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标准,同等条件下持有导游证或具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知识结构较全面,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协调、应变、沟通及人际交往能力。
(二)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及岗位要求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政策,服从组织领导;
2.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创作能力;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夏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夏县禹王大道中段文化馆二楼)。
3.报名咨询电话:
0359--8535123
4.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半身二寸免冠彩照。
5.报名者提供的所有材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后,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保证
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性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景区讲解员月工资2500元,文化艺术专业人员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聘期五年为一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