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医院下设两个分院(儿科医疗体系、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核定床位800张,开放床位1000余张,现有职工1300余人。建院60年来,秉承“仁爱、和谐、博学、精医”的院训,不断发展壮大,在上海对口援疆的大力帮扶之下,现已成为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范围内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5、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任务;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个别岗位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基本条件
1、历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有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需具备相关执业证人员,应具有国家级执业证(个别紧缺岗位可放宽至自治区级执业证);需具备相关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2014年及以后的历届毕业生须有相应的规范化培训证书。
2、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聘通过后,与医院签署相关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后来院报到(毕业证延迟发放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需要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报到时需提供5月份规培考核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或成绩单(参加年底规范化培训考试者不在此范围之内);需具备相关执业证人员,报到时需提供今年执业证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正处于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国民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及专业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岗位一览表》。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5日至4月11日
2、报名方式
①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传至954547847@qq.com邮箱
②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市健康路1号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楼403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98-2319117
5、报名所需材料
①《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来报名处领取)1式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社会公开招录政治审查表》1份(可来报名处领取),不能提供者不予报名;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1张;
④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
⑤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通过邮件报名者,需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传至指定邮箱,笔试后2天内将以上资料原件交至我院人力资源部403室杨老师处。
7、一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且档案内不存在第三条所述“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况,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七、笔试
1、笔试采用国语答题,医学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2019年 4 月 14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4 月12 日下午16:00-19:30携身份证原件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楼403室领取。
八、资格审查
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九、面试
1、资格审查、政审、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20-21日
十、体检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符合岗位条件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薪酬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经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天。
十四、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五、招聘监督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30762
中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