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2019年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第一批招聘教师11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
(四)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2019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19年应届统招统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研究生在读期间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或任用关系),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408室(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7日(周三)至4月18日(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就业推荐表(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函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4)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原件、复印件一份;
(5)师范类专业证明(校级就业主管部门或学籍部门出具并盖章,须明确标注“师范生”及注明学科)原件一份(硕士研究生可不提供);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一份,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获奖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四、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教委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牵头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全过程监督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指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布。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2019年4月下旬,在怀柔信息网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组织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于2019年4月下旬,在怀柔信息网公布。
七、考察及聘用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面试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将进行岗位调剂。面试合格且过面试组平均分数线人员可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人员需进行复试,择优聘用。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和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69623205、监督电话:69621039
附件:
1.《怀柔区教育系统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xls
2.《怀柔区教育系统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doc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