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7年,是一家市属独立性公益型科研机构,行政隶属宁波大学。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二OO一年初,经宁波市编制委批准,在宁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宁波市医学分子诊断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所(中心)主要从事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医药应用基础研究、新药研发、医学分子诊断等医学科研和科技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 条件 |
科研 |
专业 技术 |
1 |
从事相关科研工作 |
分子生物学、药理学或遗传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全国 |
已取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
备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4月2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宁波市扬善路42-46号裙楼2楼),电话:0574-87035844,邮箱:47196088@qq.com,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宁波大学医学院网站http://yxy.nbu.edu.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如有)原件及复印件、硕博毕业论文、发表的各类学术论文和取得的各种科研成果、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经宁波大学同意,认定本次科研专业技术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网站上公布或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035844 陈老师
0574-87035816 金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9055
附件:宁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大学 宁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