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共2名(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较强,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听从指挥,服从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组织纪律、保密观念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的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6月后毕业的学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5)与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1名财务人员,要求财务类相关专业。
2.1名新媒体工作人员,要求信息化类相关专业。
四、用工性质和薪酬待遇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由团市委委托相关劳务公司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2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月薪为4000元(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合格后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待遇为月薪4500元(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 4月29日。
(二)报名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2张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起发到团市委组织部邮箱(tzjswzzb@163.com,文件名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应聘)。
六、资格审核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团市委将通过电话、短信逐一通知(资格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请到团市委组织部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将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1:1)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团市委组成考察组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所在地)了解其政治思想品质作风表现等情况。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由团市委组织部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团市委领导批准,可以从考生中按面试的综合情况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察和体检。
九、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面试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确定聘用关系后,由团市委按规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次递补。聘用期间,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服从团市委统一管理和调剂。
十、其他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选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丹婵,王 冠;联系电话:0759-3180341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教育局大楼8楼804室(团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