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家界市中医院医疗业务增长迅速,工作量增大,为满足业务工作需求,经临床科室申请,职能科室审核,院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 报区卫健局批准,区人社局审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计人员79名,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共计划招聘编外人员79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4月28日至2001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卫健局会同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及本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4 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3.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4.办公电话:0744-8260459
5.报名流程: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两张粘贴于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报名成功。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报、多报或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凡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条件组织审查,仔细查验核实报名人员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原件,普通全日制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心病科医师、骨伤科医师、针灸科医师及肺病科医师等紧缺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举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成功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到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凭个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指导、监督,张家界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测试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考核。
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2)面试方式、内容与分值。面试考核分值为100分,由专业技能知识操作考核(占40%)和结构化面试(占60%)组成。
(3)面试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4)面试考核时间、地点。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考核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考核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考核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考核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参加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技能知识操作考核×40%+结构化面试×60%)。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不参加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知识操作考核成绩进行排名;专业技能知识操作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加笔试考试)。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考核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并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区卫健局和张家界中医医院负责。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合格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及本院网站(http://www.zjjzyy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十)岗前培训
人事科组织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保科、质控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对新录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由张家界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二)聘用合同签订后到区人社局备案。
(三)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题,不得与外界接触,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考试考核的现场安排保卫人员把守;在招聘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作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由纪律检查机关严肃查处。
六、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4--8260459(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44-8597121(区卫健局)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