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满足我区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6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一)近三年毕业生(以下均简称“毕业生”):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二)在职人员: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有三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且本学期仍在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
(三)到2019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且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的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根据《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2019年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五、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
(1)毕业生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特殊教育专业); 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在职教师要求第一学历所学专业须为特殊教育专业)。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终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凭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报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如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教师资格证: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一致(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英语水平:应聘初级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或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四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
8、特殊教育岗位中以在职类身份报名者要求为现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三年以上,且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骨干教师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常设机构组织的特殊教育学科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荣誉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信息发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后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于4 月18日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 )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后打印准考证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8:00—4月28日20:00(共三天)
(2)报名网址:http://jszp.tianxinedu.com/
(3)填报信息:
登陆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考人员需上传下列材料原件的电子件:
在职类: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可使用本招聘简章附件2的模板或提供合同、聘书、年度考核表或社保证明等);⑧特殊教育岗位在职类报考者需提供应聘条件8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文件。
毕业生类: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17年和2018届大学毕业生提供)或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由所在大学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5)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我局的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4月27日至4月29日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6)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考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将报名人数不足的学科岗位指标调剂至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
(7)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依据提示进行准考证的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7日— 5月9日。
3、笔试
(1)时间: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时量共计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占1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604室组织人事科,地点:天心区轻院路118号),按程序进行查分。
(5)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3人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于或小于3人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教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面试、试教
(1)面试和试教合并进行。面试与试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面试试教之前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面试试教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且不再递补。面试与试教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
(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6、体检
(1)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通知。
(2)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3)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2次)。
7、考察
(1)时间:待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3)通过函调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核时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其中,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2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0731-81830083、8183008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1830105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信息发布查询网址:www.tianxin.gov.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八、其他
1、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2、实行诚信应聘。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天心区教师招聘和招聘诚信库,取消录取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天心区教师招聘和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席的,须在此环节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书面说明。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明短信、电话及培训广告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本简章提供的信息发布查询网址(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通知为准。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