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2名。
一、招聘原则及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2001年4月18日以前至1983年4月18日以后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8、愿意在炎陵县最低服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为5月11日上午8:00至 5月15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链接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5月11日上午8:00至5月15日下午24:00,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2036202)。
3、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2日 8:00至5月25日24:00期间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当在2019年7月1日前获得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量为12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的综合素质。
(3)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教育局:0731-22036202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