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4月25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处师资科320办公室进行报名。包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报考岗位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身份证。
网上报名者请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hszzpyx201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德宏师专2019xx专技岗”,同时将材料纸质稿以特快形式邮寄至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寄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拉怀村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人事处320办公室,邮编:678400,电话:0692-3028133。请在附言注明“应聘德宏师专20190x专技岗”。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4月25日起至5月10日。
(三)资格审核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考试条件人员,并于5月15日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dhecw.cn/)进行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5月15日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1-2日内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查询。
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的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后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形式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告。
符合招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进入面试名额。
(三)各项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3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笔试、面试、拟聘用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学校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具体部门由学校统一安排,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符合本次岗位招聘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招聘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692-3029234、3028133;
(二)监督电话:0692-302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