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富平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形式为我县公开招聘旅游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9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女性,身高1.63米及以上。
(6)具有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形象好,气质佳,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8)自愿到讲解一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9)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招聘单位工作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富平县人民路48号)
(3)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填写);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③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④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应聘人员本人须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核
考核采取初试考核、笔试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试考核
(1)初试考核内容及方式:初试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自我介绍,指定篇目朗诵,特长及才艺简单展示等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言谈举止、仪容仪表、形象气质等。初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70分视为初试考核不合格,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2)初试考核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3)初试考核地点:富平县富尔大酒店(南韩大街118号)
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初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2)应聘人员务必于2019年5月6日上午7:30到富平县富尔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盖有“资审合格”红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登记,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初试考核。上午8:00以后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迟到人员视为放弃考核。
(3)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载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作为以后核实应聘人员诚信的重要依据。
2、笔试考核
根据初试合格人数情况由富平县旅游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考核成绩,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笔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考核,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如不组织笔试,所有初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成绩排序,顺延后仍并列的,按照初试考核成绩确定成绩排序。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对体检、政审考察过程中有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考察结束后,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四、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旅游讲解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工资参照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
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平县旅游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13—821082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富平县旅游讲解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