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2018年考聘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拟面向区外考聘21名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及职位数
本次考聘的职位、职位数及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18年考聘区外在编在职教师职位表》。
二、考聘条件
1、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泸州市龙马潭区2018年考聘区外在编在职教师职位表》中规定的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在公办学校的教龄达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6日以后出生)的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其中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受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小会议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其中: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2)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泸州市龙马潭区2018年考聘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无效),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给《考核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四、考核测试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时间地点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考核测试后根据考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所有参考人员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向区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能确定为递补对象)。
九、聘用
报考者人事档案转入我区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调入后在我区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招聘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区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0830—2739773
附件: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18年考聘区外在编在职教师职位表.xls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18年考聘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