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学校2018年考聘区内
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12中等4所城区学校(幼儿园)将从我区乡镇学校考聘7名在编在职教师,职位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学校2018年考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职位表》(附件1)。现将考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龙马潭区内在编在职教师。
(一)职位条件:附件1中“职位要求”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年限:在现任教学校的年限达2年以上(于2016年7月6日以前在现学校任教)。
(三)年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事项:
1.区内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
2.在区内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报考城区学校(幼儿园)需经双方学校校长签字同意。
3.区内校级干部报考城区学校(幼儿园)需经学校和区教育局党委同意。
4.2014年10月3日后公招到龙马潭区乡镇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小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学校2018年考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现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各一份。
委托报名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给考聘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考聘的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聘测试方式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时间地点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考核测试后根据考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所有参考人员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
四、体检、思想政治考核
考核测试后根据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思想政治考核人员名单,这两个环节中如出现不符合者可递补一次(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能确定为递补对象)。如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内向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一次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通过了考聘测试、体检和考察程序的拟聘人员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有考聘程序结束且合格的,办理流动手续,专业技术职务按聘用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区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考聘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0830—2739773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学校2018年考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职位表》
2.《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区学校2018年考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