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医院是直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最大的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现有北院区、南院区、西院区三个区域,总占地面积451.2亩。南北院区分别地处双塔寺街南北两侧,占地面积124.2亩,共设置六个医疗病区,总建筑面积20.83万平方米。西院区位于汾河西畔,西山东麓,规划用地327亩,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医院逐步形成了北区医疗临床、南区科研教学、西区医养结合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格局。
现编制床位2000张,拥有职工2400余名,业务科室近70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12个。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不断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设立了10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的博士给予博士专项资金支持。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诚邀医学高端人才、名校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20名,硕士5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3.医师类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硕士研究生面向2018、2019年毕业生招聘,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一流学科的专业”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上述限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一楼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834523845
赵老师 联系电话:13834645655
四、资格审核
现场由我院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2、个人简历;
3、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2张。
应聘者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五、招聘考试
1.博士招聘考试
博士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招聘考试
(1)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的,则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主要考量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情况。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过程全程摄像,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我院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我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或省卫健委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测试。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人民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960128 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