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雨花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雨花经济开发区从事辅助性工作。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2019年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相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人员性质:第三方代理公司劳务派遣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邮送个人材料,经初审通过再到现场确认的办法。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1、报名:应聘者须在2019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应聘材料发至指定邮箱527263110@qq.com。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2019年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以及以下材料影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2、审核应聘材料:对通过审核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携带材料原件、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到第三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按照准考证所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同时在雨花台区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及分数。
2、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排名在雨花台区政府网上公布,进入面试者按照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综合成绩: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增加考试课目。
(三)体检、背景调查、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2、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背景调查。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雨花台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雨花经济开发区工作,并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25-52174909
招聘监督电话:025-86728018
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