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本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雇员聘用暂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照《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执行。涉及到工作年限的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6.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雇员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鲲鹏路366号)西门115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提前填写《上城区2019年度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及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包含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社保证明、职业能力水平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并评判,满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列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招考单位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放弃录用,或有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核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替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经聘用者,享受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雇员薪酬待遇。
2.新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体检和聘用公示等相关事宜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和“上城行政服务”公众微信平台发布。
联系人: 朱丽姗 咨询电话: 0571-8792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