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基层消防站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的管理教育。
二、招聘条件
1.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男性,净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能通过达标考核;优先条件:(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2)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大学本科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持B2驾照以上(含B2)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为温州市的优先招录。
三、工作地点
经选拔录用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将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统一分配到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各单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本人携带或邮寄资料至:平阳县昆阳镇园区中路23号,联系电话:15967474728。
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报名表、简历原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两张,
(4)退伍军人需退役证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
2.心理测试
(三)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应聘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表现等进行审查。
五、相关待遇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招收数量择优录取,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岗前强化教育培训期间发放实习工资。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后,招录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试用期三个月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后,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平均年收入不低于温州市2018年度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2倍(伙食费、五险一金另算);工作期间用工单位提供食宿和被装保障;每年享受带薪轮休100天和用工单位组织的1次免费体检。岗前教育强化培训期内,如发现参训学员身体条件、能力素质、组织纪律等方面因素不适宜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不予签订用工合同,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比照日工资的50%计发(工作实际天数低于15天的,不予计发)。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