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九江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学科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九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
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求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九江学院,由九江学院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报考。
(三)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工作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即2014年4月及以前进入公办学校任教)方能报考。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 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15日8:00--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北105)。
联系方式:0792-8311771 杜老师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报名考生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5.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初审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九江学院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考生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资格初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6.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需携带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上发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2.面试内容及形式: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拟聘用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具体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计划表)。
艺术学院教师1(2019001)、艺术学院教师2(2019002)、艺术学院教师3(2019003)、艺术学院教师4(2019004)、艺术学院教师5(2019005)、艺术学院教师6(2019006)岗位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以上岗位的考生,考场所需纸张由九江学院准备,其他创作工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艺术学院教师7(2019007)、艺术学院教师8(2019008)、艺术学院教师9(2019009)岗位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含考生准备时间)。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闱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3的比例岗位,所有达到有效专业技能测试分数的考生全部参加结构化面试;末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
有效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为有效分数,低于有效分数的为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结构化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总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有效结构化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为有效结构化面试分数,低于有效结构化面试分数的为结构化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3.面试成绩的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均为7名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5.拟入闱体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入闱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
1.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闱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九江学院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九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资格复审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九江学院考核后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九江学院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六、信访处理
来信、来访将按照招聘工作职责进行及时处理。
七、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九、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九江学院:8311060 8311771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