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巡逻防控工作和留置专职看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5名辅警。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修水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辅警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程俊任组长,朱利华、罗来尧同志为副组长,黄文革、游国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修水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由游国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名额
男性辅警14名,女性辅警1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2019年招聘公安局辅警职位表
(见附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近亲属中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含乡镇招聘派驻在公安机关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参照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招聘要求)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修水在线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公告期15天)。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特长者提交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交考务费150元/人。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8:30至5月7日17:30的上班时间,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办公室(2)。
3、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
(三)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折算和体能测试成绩6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就按照比例递减。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填写《修水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政审表》,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如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修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三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
1、政治待遇:按辅警总数10%比例设定优秀辅警评选名额。
2、薪酬待遇:辅警平均月收入3000元,并为辅警购买社保、医保等。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修水县公开招聘公安局辅警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