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新增人员基本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组织人事部(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职位详见《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道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9年5月16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察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职位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
2.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4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704室(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在编人员在《报名表》中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704室领取。
(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方式进行。
1.笔试。“01、02、03”职位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04”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日。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试教)。面试(试教)人员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试教)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试教)和综合成绩将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与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参照2019年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医院进行,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从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个人档案,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8月31日前未能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纪违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18783
监督电话:0856-8121002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