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安高新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规划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高新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规划建设局需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备注 |
房地产市场管理1 |
2 |
土木工程类、测绘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国汉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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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管理2 |
1 |
会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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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秘 |
1 |
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文秘优先。 |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电子办公软件 |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1 |
消防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建筑类、给排水工程类 |
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待遇
经面试通过后,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基本工资及其他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5: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应聘者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交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2楼)。
(二)资格审查
我局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三)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
(五)聘用
试用合格后,组织政审。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高新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广安高新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规划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24日